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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经费后补助奖励办法

浏览次数:次   更新时间:2019-10-24 11:05:06

自然指数于201411月首次发布,目前已成为评价科研机构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的重要指标。自然指数主要对前一年各科研机构在Nature系列、ScienceCell82种自然科学类期刊上发表的研究型论文数量进行计算和统计。

2017年开始,湖北大学自然指数榜单中进入中国内地高校第106名,全球排名663名,始终保持湖北省属高校第一名的位置。根据2019年最新的自然指数排名(统计时间节点为2018.7.1-2019.6.30),在中国内地高校TOP200中,湖北大学以第97名创造历史最好成绩,首次在自然指数进入世界500强高校之列。

为促进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高水平论文的产出,提升化学学科的竞争力,加快化学一流学科建设,结合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实际情况,决定实施高水平科研论文后补助方案,对发表在自然指数收录的期刊论文进行科研经费奖励。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经费后补助奖励标准如下:

 

 

 

注:1. 发表论文要署名重点实验室;奖项的获奖者必须为化学化工学院老师!

2. 上述奖励规则自2019年起开始实施,解释与修改权在本实验室!

3. 最终奖励金额以教育厅、学校划拨经费为准!

 


联系人:罗晓宇,电话:13986286048

 

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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